习近平出席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晚宴并发表重要讲话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
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政协委员周建平在人民大会堂外打太极:建议太极拳进奥运

发布时间:2020-05-24  来源:无锡发布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政协委员周建平在人民大会堂外打太极:建议太极拳进奥运

  5月21日下午3时,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全国政协委员、海澜集团董事长

  周建平出席大会。

  参会前,

  人民大会堂外广场上,

  周建平在众人注视下

  悠然自得地打起了太极拳,

  这一幕景象格外引人注目,

  不少委员驻足点赞。

  而今年周建平委员

  提交的两份提案

  正是与“太极拳”有关。

  01

  《关于以国家力量全力推进太极等中国武术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的提案》

  现状及问题

  太极拳在2017年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上,成为武术项目中被列入的比赛拳种;2020年1月8日,在瑞士举行的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会议,决定将包含男女太极拳全能等四个中国武术项目列入第四届青奥会正式比赛项目。

  多年来,国家一直重视太极拳发展,已在争取太极拳等武术项目进入奥运会,早在2008年,就将太极拳等武术套路项目推荐给国际奥委会,可惜的是最终只作为奥运会开场表演项目进行展示。

  反观其他国家的类似情况,韩国跆拳道最初是在1988年汉城奥运会作为开场表演项目,经过长达十二年努力与争取,通过改变比赛套路与制定比赛规则,最终在2000年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日本空手道在2012年入奥失败,经过八年的努力,通过调整赛事机制,最终成为2020东京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

  按照国际奥委会相关要求,新的体育比赛项目设立,除了要考虑三方面:一、全球参与运动人数的多少;二、该运动影响力的广泛程度;三、全球分布的均衡性,而且非常注重比赛项目规则的完善性和规范性。

  随着太极拳等中国武术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普及,全世界太极爱好者高达四亿之众,分布也相对均衡,国家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太极拳等武术比赛规则的制定,调整及规范比赛套路,实现太极拳比赛的正规化,显得尤为重要。

  有关建议

  提请国家体育总局,集中国家力量协同相关部委、武术协会共同推进太极拳等中国武术,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尤其是太极拳,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太极文化更是传承着华夏五千年文明。

  中国武术进入奥运会作为正式比赛项目,按照比赛规例,日本空手道比赛时裁判使用的是日语,韩国跆拳道比赛时裁判使用的是韩语,太极拳等武术项目比赛时裁判将使用汉语,将打破奥运会上中国传统文化项目零的空白,这对向世界展示中国悠久文化,推动中国武术走向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积极意义。

  02

  《关于提请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打造树立全国文体旅融合示范基地典型的提案》

  现状及问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和基因,太极拳等中国武术是中国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宝贵财富,不仅在中国,而且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各个国家受到广泛的喜爱,在全球的太极爱好者已超过4亿人。

  有关建议

  特别提请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同打造加快树立全国文体旅融合示范基地典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发扬武术国粹,从政策支持、资源整合等方面深入研讨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经济运营新模式,创建融合发展的新机制,建议采用一点二地三业四方的发展方式,进行政策创新、平台创新和模式创新,重点打造一批代表性的文体旅融合示范基地,在全国起到示范性作用。

  “一点”是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探索研讨文体旅融合发展的经济运营新模式,以打造典型示范基地作为突破点,带动全国文体旅融合项目的全方位发展。

  “二地”是积极推动拥有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实施文体旅融合发展新运营模式,促成文化、体育、旅游、经济发展多方共赢。

  “三业”是创新探索“行业+企业+产业”的合作形式,即发挥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资源优势、大型企业集团的载体优势和运营能力优势,融合发展新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

  “四方”是实现文化、体育、旅游及新产业的四方联动,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太极等武术体育赛事,结合广告传播、品牌策划、活动营销、产品游戏等,通过给旅游人群增加体验和互动,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形成特色化、典型化,品牌化。

  来源:无锡博报、无锡观察

 中国参政网摘编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